征用土地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29:17
家在农村,土地给县里征用修建污染严重的厂.几十辆警车,推土机,强行进驻(200多警察,消防水车,还有手持催泪的枪.谁闹就抓谁)工地.土地卖掉200亩.每亩4万9千多,310人分钱!每户每人赔偿三万多,果树成年每颗130,幼年每颗6块.还剩下的地打乱再分,每人分到2分地.半年多了,钱还没分到手.请问各位大侠,这样赔偿合理吗?我们还有什么可以挣取的吗?希望法律援助,村里人对这些不是太懂!
希望真心帮助,不要复制人家的政策法规,回答力求简单明了.通俗易懂.谢谢!
地都已经强制征去了,他们的手续是不是合法,也不会告诉我们的.合不合法无从知晓.我就想知道这样的赔偿是不是合理.我这里是陕西咸阳的农村!这里的赔偿标准从那里知道.最好能计算出来怎么才算合理.谢谢! 帮我提交问题的那位朋友我很感谢!

第一,土地征用问题十分复杂,并非一时半会能够说清楚的,而且,各地政策又有所不同。仅根据你说的情况来看,政府部分官员采取的征地行为涉嫌违法。
第二,政府部分官员的违法行为,在当地寻求救济是基本没有用的。你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最好是集合村民的力量,一起反映问题。当然,如果有媒体朋友愿意曝光,媒体曝光是很好的一个诉求渠道。至于法院,通过当地的法院你很难维护你们的权益,而外地的法院又无权受理。
第三,你们可以将土地征用的有关材料交给专业律师,并请律师提供意见,然后根据咨询的内容,在网上曝光政府部分官员的强行征地行为。除此之外,你们如果条件允许,应该把政府部分官员实施的征地行为进行照相摄像,把证据保留好。官员违法,最怕的就是被曝光。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第一: 家在农村,土地给县里征用修建污染严重的厂. 这里涉及到土地征收征用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该征收征用的行为是否合法?

土地管理法 规定: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