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征用土地的费用归属问题,请大家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28:58
农民甲与乙的土地相邻,甲由于种种原因不愿再耕种土地,于是找到乙,自愿将土地让与乙耕种。此后一切与该土地相关的农业问题包括收入支出以及与政府间的税费问题均由乙承担,而甲未提出任何要求。七年后,政府修路征地,请问,该份土地的所得费应归甲还是乙所有?

我感觉像是归甲,因为国家给农民的土地承包期是三十年一变,所以在甲没有种完三十年的情况下,那么土地的承包使用权还应当是甲的,甲是这块土地的承包人,所以政府修路占用这块地时,所交付给的征地费应当是归甲的,土地的归属权是国家,但是国家和甲乙有承包的合同,在你说的这种情况下,应当是国家违约了,所以征地费我个人感觉也应当就是国家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