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7个月,原单位竟然寄来一份要求赔偿的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34:39
我朋友原先再北京一家单位上班,当时签订合同好像是一年或者两年了,后来因为其它原因未和该公司签合同而直接离职。想不到7个月后,竟然受到一份这个单位要求赔偿的信件,我想咨询一下懂这方面的朋友:离职7个月后,当时虽然没有书面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该用人单位当时也未做出任何要求赔偿,但又在7个月后通知到我,请问这有效吗?

劳动法离职的有关规定。
一、调动工作岗位,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单位不可单方变更;
二、自己提出离职,公司不需支付任何的费用;
三、如果是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支付以下费用:
1、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2、支付2.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为你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4、你需提供一张相片给公司,办理失业手续需用。

不知道你朋友是怎么直接离职的,到底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但是你自己提出要离开的,公司没理由赔偿你什么;7个月后收到单位要求赔偿的信件,肯定有效,公司可以说你擅自离开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你可以私下找公司谈谈,说白了就是去认错,说说好话,兴许公司就算了,本来多大点事嘛,人家主要是痛恨你朋友这种行为,如果人人都这样,公司会出问题的,这也是杀一儆百,给公司的其他员工提个醒。

当然有效
民事诉讼追溯时效1年

广东胡律师:

如果你朋友未按劳动合同跟该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而因他的擅自离职而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话,这份赔偿信件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