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如何理解有意味的形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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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是由英国视觉艺术评论家克莱夫·贝尔提出的。他把艺术品作为审美对象,提出只有具有“有意义的形式”的作品才是真正的艺术品。也只有具有“有意义的形式”的作品才会使人产生审美感情。它为塞尚以来的后期印象派,以及以毕加索为代表的立体主义、以马帝斯为代表的野兽派等现代派艺术的出现作了极力的辩护。它对现代艺术,甚至当代艺术的理论化,有着极其深厚的影响。因此,被公认为现代艺术理论的柱石。在西方现代美学中已成为流行的口头禅,以导致西方一度泛滥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潮。
贝尔的理论是建立在两个假说之上的。其一是对艺术品的定义,“一切审美方式的起点必须是某种特殊感情的亲身感受。而把能唤起这种特殊感情的物品称之为艺术品”.也就是说,不能唤起这种特殊感情的物品,我们不能称之为艺术品,即使这件作品很好看,技巧很高,或能使我们联想到什么。那么什么是“特殊感情”呢?贝尔是这样回答的,“大凡敏感力很强的人都会同意,由艺术品唤起的特殊感情是存在的。我的意思当然不是指一切艺术品均唤起同一种感情。相反,每一件艺术品唤起的审美感情都是独特的。尽管如此,所有的人从艺术品中感受的感情都是属于同一类的。⋯⋯而且,各类视觉艺术品,如绘画、建筑、陶瓷、雕刻以及纺织品等,都能唤起这种感情,这种感情就叫审美感情。”“激起这种审美感情的,只能是由作品的线条和色彩以某种特定方式排列组合成的关系或形式。这种审美的感人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贝尔认为这种“有意味的形式”是艺术品的基本性质,它是一切审美对象中普遍的而又特有的
性质。
为何这种形式即是一切审美对象中普遍的而又特有的?贝尔用了一个自圆其说的说法—— “我唯一的依据就是这种特殊感动的亲身体验。”好的批评家会使我看到一幅画中最初没有感情而被我忽略了的东西,直至我获得了审美的感情承认它是一件艺术品。也就是说批评家只有通过影响我的审美经验才能影响我的审美理论,一切审美方式必须建立在个人的审美经验上,他强调了审美的主观
性,并且把这种个人的主观性统一于“有意味的形式”中。
为了说明这种“形式”和“意味”的纯粹性和不寻常性,贝尔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即:1、“有意味的形式”完全不同于再现现实的形式;2、“有意味的形式”不是一般人心中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