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与加班能抵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8:57:38
本人上月请事假6天,周六加班3天。公司是这样做的:拿我的3天事假抵3天加班,剩下的再扣除3天事假的钱。扣除全勤奖、奖金。
请问各位这样做对吗?有这样的规定吗?

我一直想不明白,3天加班不是2倍工资吗?抵掉一扣,不就等于是扣了6天的工资了吗?加上剩余的3天扣下来就是9天工资没有了。问公司之后,回答是:必须该上班时间都到了,才能算加班,你的正常上班时间都没有上满,不能算加班。

显然不合法,首先事假与加班是两个概念。
1、按照法律规定,事假是可以不给工资的。
2、加班费分为几种情况:一种是平时工作加班,按1.5倍支付加班工资。
一种是双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倒休的按照2倍支付加班工资。
还有一种是法定节假日,3倍支付加班工资。
3、公司的解释绝对不合法,显然公司在人事管理制度上有很大漏洞,每天超过8小时工作的时间就是加班了,一天最多不能超过 3小时。每周工作不能超过40个小时,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超过了就算加班,和事假无关,因为事假已经扣钱了,如果再因为事假连加班费都不给了,哪对劳动者来说就成为双倍的剥削了。

你的问题.....我公司也是这样扣的.但要是同一个月发生的

按理因该各算各的,加班是加班,事假是事假.但公司不会这样做,没办法呀

但从公司角度来看,如果公司的人都从周一请假到周四,周五\周六和周日上班,那我只上三天班不就有五天的钱了吗,如果都这样不是乱套了吗?

所以我识为差不多就行了,没有什么对不对的.产生问题的原因是站的角度不同.

广东胡律师:

不合法,按《劳动法》规定该公司的做法实属恶意拖欠工人的加班工资。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