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自己开垦的耕地被占用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40:09
您好:我是京郊一位农民,我家地处半山区地带,耕地较少,副业又不多。在十多年以前开垦了一些原来生产队遗留下来的一些荒地,大概有7、8亩,这些地已经有几十年没有人种了。就在去年,村里把地卖给了开发商,对我的补偿是一亩地200元,我由于考虑年纪大了就答应村里了,但是要求村里给我安排一个工作,村里也答应了。可是到了今年开发商要占地了,我的工作却没有落实下来,我去地里没有让他们占。于是村里要把我告上法庭,让我赔偿损失,我想请问一下我的做法有没有违法?另外村里派人收农民的工具,不让农民到那些卖给开发商的地里去耕种,村里的做法有没有违法?

农民自己开垦的耕地被占用是合法的
  国家是鼓励农民开垦荒地的,并在一定的时期内归开拓者使用。开垦耕地的人拥有有合法的使用权,并且应该与开垦地集体签订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所开垦土地的使用权人及使用期限等,如未签订合同,村集体(土地所有人)有权收回,但应对开垦人进行适当补偿,如收回后仍对外发包的,开垦人有优先权。
  当遇有征用时,应该依照《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和当地政府的补偿标准,与正常的承包土地一样得到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和地上物及青苗补偿。

你的行为肯定没违法。

不过我很不幸地告诉你你开垦的土地是不属于你的。你虽然辛辛苦苦开垦了这地,但当初因没有法律程序承包这块地,地开垦地再好,也不属于你的。

所以他们有权夺走你的地。

但是,你可以要求他们补偿你损失。你这多年来辛苦开垦这地,他们想白拿走是不行的。
想拿走,要拿钱来,补偿你损失。
要是他们不补偿,你当然可以对抗他们。
至于他想告法院什么的,你别怕,法律是会给你一个公正的。

已经没有耕种达到3年以上的开荒地,你是没有所有权、和承包权的。这都属于村集体所有。对你 的补偿只是你当年开荒的时候的一种补偿。你 的下一个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去乡镇一级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