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我自己写辞职书离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0:12:02
我08年3月进入公司,签定了三年合同,09年3月公司部门新来了一个经理,因为我不会奉承他,以我态度为由要我写辞职书离职,会补偿我两个月底薪(我一个月是1800不含加班费,工资条上写的底薪是770),这合理吗?
且从进公司到现在,一直都没有给我投社保,违背了签定的合同.
这样我可要求赔偿几个月,如何计算?
请帮忙解答,谢谢!
另满一年我有七天有薪假,如果裁员这可以算在内吗?

你可以选择离职或者不离职。公司不可以强逼你自动离职的,除非公司把你开除。
你如果自动离职了。他承诺你的补偿,我怕你未必可以拿到。到时候你没有法律的依据,没有证据证明你说的东西,你还得不偿失。

建议:1、不要理会他,只要你不愿意自动离职,谁也不可以要求你自动离职。
2、离开公司,但要求是公司将你辞退,并补偿你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你得社保等福利。

自己辞职没有补偿 公司辞退你按年限给赔偿
1 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的应得工资 前提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
2 每做满1年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按双倍工资计算 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工资包括奖金 以及各种补贴

不要写什么离职书,用人单位那些家伙挺会忽悠你的,你一旦写了,那就是他们把你写的离职书作为证据来对付你,到时吃亏的是你,你千万不要上他们的当。公司让你走,你等他开除好了。公司要开除你之后,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慢慢给他算,什么补偿金、社保等一个都不能少清算。他肯定会赔你钱的。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他们会赔你更多。不要理会那个狗屁经理,你也不必奉承他,他们把你也没办法,你从现在开始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特别是那些书面的有签字的那种。所以你不用怕。你已经签定了三年合同履行得好好的,你是受国家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保护的,你只要不违反劳动纪律。他们是动不了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