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47:12
我是去年10月底进的一个公司,但是到了年底结算轻了所有工资,在三个多月中没有签过一份合同,社保更没有了,当时进去的时候是说一个月至三个月的试用期.可是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提起合同的事,我们同时进去的好几个也在想反正快过春节了就没有在意,去年春节工资也结算清了.
主要是现在今年的2月9号公司给我电话叫我继续去上班,可是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提合同的事,现在公司也不是很景气,我是做外派质检工作的,主要负责公司拿到各各工厂做的货的质量,去年到现在公司经常派人来检查,我们验过的货不管到客户那有没投诉只要他查出一点点不行就要扣我们的工资,当然这罚的也不多,大家也就没有太在意.还有一点不好的是我们一个月规定两天的假日,如果请假超过两天第三天就没有了那天的工资,不管是他公司的原因还是自己请假只要两天的规定假日过了都没有工资,这是合法的吗?还有就是法定假日在出差都没有加工资.
现在非常郁闷的是,现在公司没什么业务我现在停了四五天了就有两三天没有工资了,如果这样他突然说公司业务不好要裁员我要不要要求补偿???
还有进来的是说的是底新加提成加考核,提成和考核是转正以后才有的,他说的是最多三个月的试用,现在能不能是按去年进这个公司的时间来算???公司会不会用去年工资结算清今年是另一外的试用期来算的,如果走了能问他们要考核和提成的钱吗???
先在这里谢谢您的解答!!!我是刚注册没有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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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你可索取3个月的工资。
2、如果公司裁你,即辞退你,没有合法理由,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据此你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你公司的工作时间严重违法,按你所述,每月只休息两天,四个月只休息了8天,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所以你应当索取每月6天的加班工资。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
每加班一天加班工资为:日工资×20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据此你可以认真计算你应得的加班工资。
4、公司没有建立公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也属违法行为,你可要求公司补充建立,并补交所有相关费用。
5、上述要求,通常情况公司不会认可,更不会轻易给你,所以要主张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你合法的劳动所得,必须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定书,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你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实惠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