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欧相关刑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3:55:28
我在一次帮朋友打架斗欧事件中 我只是打了对方两拳头 我朋友砍了对方背部3刀 我赔了对方2000元RMB 但是警方说要我坐牢3年(我已满18岁) 我想知道警方要我坐牢3年是否合理?

你的问题内容过于简单,首先我不知道这次伤害案件的受害人最后鉴定的伤情如何,要知道对犯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是根据造成的伤情而定的,因此无法界定你所说的3年是否合理。
如果为轻伤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主犯量刑为有期徒刑1一3年,如果是重伤的话为3-10年,根据你的叙述,你在此案中为从犯,比照主犯可减轻或从轻处罚。
另外,我国的审判权利归人民法院,你说的警方(也就是公安机关)是无权判定你的处罚期限的。

我国的《刑法》要求轻伤以上的才构成犯罪,依照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朋友砍了对方三刀,有可能构成轻伤。你和你的朋友应该是属于共同犯罪,所以对于危害后果要共同承担责任,依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不过在审判权归法院,警察说了不算。

并不合理!这样的刑事案件的判决不应该由警察作出判决!
如过你有证据可以告他恐吓~~
再说打一下就做三年 那在学校里大家的人那个没打几下啊~~
都去坐牢啊~~ 谁来建设国家啊 ~~
没事他是吓唬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