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 数额较大的 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13:3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

  (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

  (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您好!目前部分省公、检、法会同有关部门,经调查研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溯标准的规定》。
针对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情节,提出如下意见:合同诈骗罪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为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较大”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200万元以上。

看法院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