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原籍后,社保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可以带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25:54
我的同事,大连人,在北京工作三四年,现在回大连去了。她在北京的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是不能带走了,个人缴纳的部分可以带走的是吗?是个人账户一同转走?还是只有钱可以带走?
具体怎么操作呀?先减员?然后呢?

大连城镇户口,那么就可以申请把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部分和交费年限转移回去

不是带现金,而是去大连申请接收函和社保的银行帐户号码,再去北京办理转出,钱是通过两地社保间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最后在大连接续上

这个人离职了,肯定是减员,然后等他把接收函和社保的银行帐户号码拿来,你再去参保所属区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现在跨省还不能办理转移手续,不过你可以先把这个帐户在北京放着,在大连重新开户交养老保险,按现在国家的规定,以后肯定是可以实行跨省转移的,到时你再把北京帐户里的转到大连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