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幼儿重伤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22:46
我儿子三岁因肚子痛,去医院门诊,说是急性胃炎,开药。第二天出现高烧,说是什么上感,第三天和第四天门诊点滴。始终肚子痛,频繁出现高热,第四天因点滴后再次出现高热,以小儿肠炎入住儿科,入院诊断急性胃肠炎和消化道出血。第三天高热不退出现昏睡大小便失禁,第四天上午,我几次问主任孩子为什么出现尿失禁现象,主任说检查尿没毛病,所以说就没毛病(在这期间没做过任何仪器检查),在一次谈话中三次推我们去哈尔滨看看,决定去哈市,主任同意下午给我们办出院手续,一切准备就绪。中午孩子又出现严重肚子痛,外科两次院内会诊说是阑尾炎(但没有明确告诉我们家长) ,让做彩超,下午三点多到彩超室当班大夫不会看,当时彩超室主任提前离岗,马上要下班,没办法只好退单,因为对医院已经失去信任,所以决定转院,在办理出院的同时,患者赶到一家专门做阑尾手术的医院去咨询,才知道孩子阑尾已经化脓,担误时间太长,医院不敢接,怕担责任,说上手术台有可能下不来,建议我们回原医院进行手术,说孩子随时有生命危险。马上赶回原医院的外科。当天晚上手术,术后大夫说腹腔打开浓就外溢了,变绿臭了(病历上写黄色脓液),入院通知单上把急性阑尾炎划掉了下面改成局限性腹膜炎(确诊为阑尾周围脓肿和局限性腹膜炎)。手术记录是阑尾根部坏疽穿孔,阑尾尖端与周围组织粘连)。术后第五日出现高热,刀口下积液,拆开两针进行引流,之后五日频繁出现高热,以致医院无法控制。转院后确定诊断阑尾炎术后感染,高热。一个多月后出院。在此期间多次使用来比林及激素地塞米松进行退烧。

因为自己与医院正在打医疗纠纷官司,在这个过程中也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帮助,自己慢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所以也一直关心网上的医疗纠纷方面的求助,尽力给予细致的回答!但每个个案都细致回答太浪费时间,而大家关注的实际上都集中在相同的几个问题,现在就大家集中关心的几个问题作如下回答,相信能解决大部份问题,对于具体问题如果需要再作补充,将在最后进行补充。
1、大家最关注的焦点-是不是医疗事故?其实这是大家的认识的误区,不管是不是医疗事故,我所引起的后果只要是医院引起的,医院就要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偿。而在实际上,如果是医疗事故,赔偿往往还少于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偿。这中间涉及到一个最大的问题-鉴定,因为医学的专业性,医疗纠纷都要通过鉴定才会判决。如果你非得说它是医疗事故,就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你只要求医院赔偿,你就可以选择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我们选择鉴定是想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而医疗事故鉴定名声在外,鉴定专家和医院都是本地医疗系统的,相互之间关系密切,大家都会出一些事,难免相互照顾一下;但司法鉴定是比较公正的鉴定,我推荐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他们能为患方着想,也有权威,还提供审查服务(收费300-500),如果审查结果不利,就不用花更多的钱进行鉴定了。(这中间涉及到的法律及案例如下可以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首例社会司法鉴定对抗案终审判决书、肖晓龄童与昆明市儿童医院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我应该按什么法律程序处理医疗纠纷?首先不管怎么解决,有没有问题,第一时间封存病历是最关键的(记得自己复印一份并盖好医院的章,以后分析鉴定都得靠它),如果病历被他们改掉了后面处理就比较棘手了!如果一出事你就封存了病历,只要医院存在问题,他往往很快就会和你调解的。协调解决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处理快、钱容易到位、不用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但不是你说要协调医院就按你的要求赔给你钱的,手上还是要一点东西,这就是鉴定,所以我建议大家复印病历后,找一些专家看存在什么问题,再自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司法鉴定,有了鉴定结论在手,后面就会没那么难,你找医院也调解也好,起诉也好!但也不是没有问题,如起诉后医院再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如果鉴定结论不是事故,基本说明你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