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案收费用于情于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3:39:18
我的摩托车在2008年11月被盗窃,在2009年2月由重庆云阳县公安局破案并找回我的摩托车,我去取车时,被告知要缴纳300元的办案费用,我当时由于找到车了心情很高兴,所以就交了,但交了后没有任何发票连收据也没.这为人民办案是公安部门的义务和职责,怎么到最后还得我们老百姓自己买单?在我摩托车被盗时里面已经损失了不少东西,结果找回来本应是一件大喜事,结果还要付办案费用,这合情合理吗?希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不要只挂在嘴边,做好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这不于情于理。因为公安机关办案是他的职责,如果因为办案要收费而没人报案的话罪犯就越来越多,那公安机关就是吃干饭的了。他不仅不能向你要钱,反倒要因为你给他提供线索而让他给你钱哩!这就像你给他提供商机一样。

可恶!不仅不合情合理,而且不合法。

当然不合法了 不过在云阳这个地方 要跟ZF讲道理 难!

垃圾社会!希望你习惯在共产党的带领下生活!官官相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