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财产分配是否要考虑赡养多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4:58:55
父亲早逝,爷爷不久前也过世,留下遗嘱将生前财产给我。由于爷爷的配偶非原配(我爷爷早年离婚,与目前的配偶仅一起生活15年,我家自己的祖母仍然健在,跟我生活在一起),现出现财产纷争。想咨询一下懂法律的人士。目前我已起诉执行遗嘱继承。

爷爷生前留下两套房产(都是与目前的配偶结婚后购买的),评估价格7.5万和17万,及存单4万。由于爷爷对我这个唯一的后代很重视,所以很想获得一份房产,也算祖上留下的财富。考虑到他目前配偶年岁已大(70岁),所以我只想要一套7.5万的小房产。

但还是有不少问题,

首先,我爷爷的遗嘱未经过公证。爷爷当初未意识到立遗嘱,虽然对我很好,但也不好意思让他做这些,况且他身体一直很好。后来疾病住院后,由于有间歇性的头脑糊涂,体质也很虚弱。他让我母亲找证人过来,口述记下了遗嘱。当时找了3个与我家利益无关系的朋友作证人。爷爷叮嘱他和现配偶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那部分由我继承,并在遗嘱上签了字。———— 针对这个,被告认为我爷爷遗嘱无效,说当时已有精神疾病。 可我认为只要立遗嘱的时候精神是正常的,能表达真实意愿就可以了,而且有很多人可以作证,立遗嘱那个段时间,我爷爷精神还不错,能读报纸,能识字。

其次,如果依据遗嘱继承,是否要考虑赡养多少的问题。 由于我工作在外地,平时只过年回家看望我爷爷(他身体尚可),以前寒暑假都回家的。有几次生病住院,由于工作离不开,只是电话安慰,他也不让我回。我母亲身体不好,也没有照顾很多。(爷爷对我母亲多年来一直有成见,所以交流不多。不过只要我在家,有事情我肯定照顾的,确实有几次也是这样)所以很多时候是他目前的配偶照顾居多,甚至有时候她的子女过来帮忙。———— 针对这个,被告认为我家人对我爷爷赡养很少,所以只肯给7万元现金给我们,2套房产一套都不肯给。大家也知道,房产评估价是偏低的,况且我也想得一份有形的家世,自己在老家的居住环境也很差。

目前法院正在调解案子,已经有8个月了。被告一直不肯让步,坚持给7万元我们,其他都不给。由于对方有关系,精神病鉴定一直在拖,法院也给我压力让现金了结。其实被告坚持的已经不止老太太一个人,她的5个子女(都不是我爷爷生的)从中指使不少。 我家人少,势单力薄,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广东胡律师:

根据你的描述你爷爷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遗产继承以遗嘱为准,但考虑到目前你与被告之间的相关纠纷,建议你与对方友好协商,能争取到多少就多少,虽然这此事件你是占上风,法院即使判你赢了,但是看你的情况执行起来会是很困难。

如果说订立遗嘱时老人头脑清醒,并且有两个以上的证人作证,那么遗嘱应当是合法有效的。这样按照遗嘱继承,所有的遗产都应当由你继承,那就不存在什么赡养多少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