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与继承房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29:45
各位董房产继承法的朋友你们好,我的爷爷奶奶都以去世,去世前口头将房产给我父亲(没立遗嘱),不幸我父亲后来也去世了。叔叔和姑姑同情我同意将房产由我继承,并且全都在公证书上签了字。但房产中心的人说我还不能继承必须过户到我母亲的名下,在由我母亲过户给我。(且过户费按评估房价的0。75%收取),我不懂想请各位董继承法的朋友告诉我,有没有别的办法不过户到我母亲的名下直接过户到我的名下。这样我的费用还能少花点。

房产中心工作人员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您提供的信息有限,不清楚您爷爷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暂且认为其无效。您爷爷奶奶去世后房屋应该由您的父亲和叔叔姑姑继承,遗产一直没有分割,现在您父亲去世,您父亲的继承份额应该由您和您母亲继承,现在只要您的叔叔姑姑和母亲都放弃遗产,是直接可以把房屋过户到您名下的。

写一份所有人都放弃继承的声明,仅仅公证这份声明就可以了!

你老爸去世了理论上是你和你妈妈每人一半他的财产。要是可以的话暂时不用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