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民事中出现了刑事这样要怎麼办才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1:01:18
由於对方没有理由的吵闹导致双方大动尴尬,对方(63岁.女)用锤子砸我家的玻璃墙,我表弟拦住对方,由於对方过激,我表弟用手推开他不让他再次砸.对方没有站稳,摔倒在地导致手骨折,现在对方要追求刑事责任,请问这样的事情能否成立刑事案件? 要是成立了那又有判多久? 就因为这件事情的发生对方可以不负一切责任?

本人不懂法律 请律师详解.谢谢 我方要怎样做才最好.

如果你表弟仅仅就是为了保护自己家的财产,安全,把对方推开,而对方拿着锤子自己没站稳摔倒了,活该他倒霉。不但你表弟不负任何责任,还需要对方赔偿你们家损坏的财务。
法律关键看是谁的责任,不是看谁的伤重。
首先这个事情很难构成刑事案件,充其量就是民事案件。

就算涉及刑事案件也是先刑事后民事。

先公诉案件定罪量刑,然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就是常说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顺便问下楼上的哥们,你听说过民事附带刑事诉讼么?刑事案件没判,谁敢说责任在谁哪?

判完民事再判刑事案件.

从情节上看,你表弟并非故意伤害,其行为顶多是避险过当。
过失致人轻伤的,不构成犯罪。
过失致人重伤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如果你们那公安局不黑的话不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