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借我的摩托车骑出车祸死了,我的车没有验车而且保险也过期了,我要负多少的连带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0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和您朋友相撞的一方,与您朋友之间要看他们各自在这次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大小。不管他们责任的大小,您作为一方的车主,具有管理不善的责任,应该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多少责任,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做不出判断。

如果你的朋友有驾驶证你应该不要负什么责任,也就是出于人道主义吧。
如果你朋友的家属要你负责任,我建议你去咨询一下律师。
愿我说的能帮助你。

你不需要负责。在这件事中你没有连带责任

等死吧``没得废话了`责任是有的`

那你就倒霉了,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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