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方面的问题请教大家,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52:53
下列情况,请教大家,谢谢。
本人于06年11月中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目前月薪3000.
08年1月1日曾签订一份为期一年合同。
请教大家:
1.若该公司无理由开除我,时间就定为3月1日好了,我可以争取到多少补偿?

2.若公司已我上班时间聊QQ等违反公司规则的理由开除我,且情况属实,我又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3.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已经遗失,对我现在争取补偿有无影响?若合同有“无意外,此合同将顺延一年”诸如此类的条款,是否在法律上有效?还是一定需要另外一份有本人签字,有效期从09年开始的新合同?

4.我一直在该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工作,若届时出现劳动纠纷,我应该向何处的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步骤是怎么样的?

5.若上述1,2任意一种情况成立,但是公司不能给予法律上所规定的补偿,我争取到机会有多大?上海有无其他不一样的条款?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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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想到要诉讼之类,说实话,是居安思危,如果真的发生了,打算要2-3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得了,诉讼我知道,劳民伤财费时间。。。。。
我现在是无合同状态。。。之前是合同是08年一年的。。。

1.若该公司无理由开除我,时间就定为3月1日好了,我可以争取到多少补偿?
如果单位吾理由开除你,你可以获得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原来一年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续签而在单位继续工作,则从第二个月其应支付双倍工资。
因此,如果单位在3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得到的补偿是二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2.若公司已我上班时间聊QQ等违反公司规则的理由开除我,且情况属实,我又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只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你的聊天行为是单位制度所禁止的,且已经达到“严重的程度”。关于严重程度的判断,应根据聊天对你工作的影响程度判断,如果在空闲时、对工作影响不大且单位未就聊天进行过警告的,个人认为不应认为严重违法单位规章制度。
3.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已经遗失,对我现在争取补偿有无影响?若合同有“无意外,此合同将顺延一年”诸如此类的条款,是否在法律上有效?还是一定需要另外一份有本人签字,有效期从09年开始的新合同?
合同遗失影响不大。顺延的约定应有双方认可的意思表示,一般应在合同后面有续订的格式条款,但需要双方签字。因此,不能依据“无意外”假设来断定合同顺延。
4.我一直在该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工作,若届时出现劳动纠纷,我应该向何处的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步骤是怎么样的?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你可以选择进行仲裁。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你即可以向劳动监察反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5.若上述1,2任意一种情况成立,但是公司不能给予法律上所规定的补偿,我争取到机会有多大?上海有无其他不一样的条款?
关键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应该能取得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

1、2008年1月1日起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争取到1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按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补偿。
2、没有什么补偿。
3、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已经遗失,没关系。劳动争议规定由用人单位出证,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