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居多年是否离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1:20:54
男方和女方已分居十几年,刚开始是因为男方在外面搞工程,后来男方在外面有了外遇,再后来外遇离开他了,现在岁数不是很小了,而家里的女方不想让他回家,他们没有办离婚手续,说分居多年就属于离婚了。女方是农村的,家里两个孩子,辛苦种地把孩子供完大学。男方在孩子上大学期间也就供了半年。现在男方毕业了,有工作了,儿媳妇不让男方父亲来他们家养老,最大限度是给他父亲生活费,因为儿媳妇最痛恨这种人,对他妈妈是很好很孝顺。对于这种情况,父亲的养老问题怎么看待?而且男方欠了外债,他欠下的钱谁来还?他现在本身还不想踏实干活,只想着赚大钱,说话办事死要面子,自己一个月给人家打工就几百元。我很烦恼这件事情,希望大家来讨论一下,我应该怎么办?
大家怎么看待儿媳妇的这种作法?这样做对吗?这种要是申请离婚的话,还需要讨论孩子规谁的问题吗?
就现在他们这种情况,办不办离婚手续对他的子女,他的债务,他的养老问题有什么分别吗?这种情况下,去办离婚是不是只是走个形式而已?我想知道细节,谢谢大家!

子女只要满18岁就不需要讨论孩子归谁的问题.法院也只宣判18岁以下子女归谁抚养的问题.

他儿媳妇的这种做法不存在于什么不妥,因为人都有自已讨厌的人和喜欢的人,只是她表现得很直接而已.说句公道话站在女人的立场上,搞外遇的男人谁不讨厌;更何况她还愿意给生活费,可以说她虽然讨厌他却还是愿意孝顺他,蛮不错的。

一般分居三年属于自动离婚,但还是要去民政局把离婚手续办一下。分居期间他个人在外搞工程欠下的债与女方和子女是没任何联系的。应该由他本人来偿还。如果他年老没有偿还能力,也与女方和子女没有关系。除非子女自愿承担。

但最重要的还是他儿子和母亲是什么想法,如果他儿子愿意原谅他父亲,也还是可以搬回来的。不过好像他母亲不愿意再接纳他,那做儿子的硬把父亲接回来,又会伤了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扯大的母亲的心.

在这件事上还是坚定听从他妈妈的意见.

既然这样就把离婚手续给办了。。只要女方想离的话。。法院一定是会判离的。。离了后面的问题都不存在了。。儿女只需要付赡养费给他至于外面的债就是他个人的事了。。

这个问题可能要通过诉讼了。总的来说对男方很不利。因为男方有明显过错。

分居三年 自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