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种情况还能起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6:28:29
我母亲四个半月前发生车祸,颈椎骨折,治疗到现在已经好了一半了,我们提出和对方私下解决,住院前对方支付13500元治疗费,住院检查药费共用掉10000元左右,现在还剩3500,我们的想法是现在解决,误工费、护理费以三个月计算,再加上交通费等保守计算可能有10000多,我们作出让步,直接用之前剩的3500抵掉,不让对方再支付任何费用,也不负之后的任何责任,就此了结。
但对方当事人不承认医疗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坚决要让我们退钱,在我们一再坚持下,对方当事人同意我们之前说的方法,并写了字句签字认可,我们也把治疗费用的所有发票给了他。就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的家人拒不同意当事人的做法,坚持要我们退钱,还出言不逊,辱骂、恐吓我们。我想如果他们继续如此,我可不可以直接到法院重新起诉他们,让他们根据法律一分不少的赔偿?我需要哪些证据?还有就是针对他们的辱骂、恐吓,我们怎么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要收集哪些证据?谢谢。
我是想问,在双方签字同意了结后,我方还能重新提出起诉吗?还有发票给了对方,我们只有复印件怎么办? 我们在和解协议里写明原始发票已经交给对方的。

看了以案例说法网友的回答后,仔细又看了楼主的提问,发现先前的回答有错误,修改如下:

1、“在双方签字同意了结后,我方还能重新提出起诉吗?”:你们之间的和解协议已经签字经双方同意、并履行完毕(先前没有注意此句,以为尚未履行):
(1)所以,和解协议已经生效、并对双方有约束力,在此协议撤销之前,不管是你还是对方,都不能再另行起诉了。
(2)除非:你家人以后又发生了此和解协议以外的损失(比如:伤情加重或是出现反复而出现的新损失),那时你才可以另行起诉再次索要赔偿。
(3)因为该和解协议已经生效、你不能再起诉请求重新确定赔偿:票据原件给没给对方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4)如果你以对方有欺诈或胁迫行为为理由,请求法院撤销和解协议、重新确定赔偿范围:可以,但你要能拿出证据证明对方的欺诈、或胁迫才有可能胜诉。

2、“还有发票给了对方,我们只有复印件怎么办? 我们在和解协议里写明原始发票已经交给对方的”:
(1)如果以后因为此事起纠纷,一是你可以再到医院查原始票据;二是你可以主张原件已经交给对方、应由对方举证。
(2)保存好你们的和解协议,可以证明原件在对方手里。

3、对方如果再找你家麻烦:一是你方可以报警请公安处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可以给予行政拘留或罚款的);二是可以收集对方找麻烦的证据(可以是邻居的证明、录音、公安的报警记录等),然后到法院起诉对方侵犯你家名誉权,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你家的损失。

4、如果还能收集到在和解过程中他家对你们有威胁和、欺骗行为的证据(证人证言或录音):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 原协议、重新确定赔偿。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双方协议并签了合法的了结书后,你有提出起诉的权利,但对方有了你们签订的了结书后,你起诉胜的机会不大,发票复印件清晰就可,建议你委托专业的法律人士为你代理。

证明你母亲车祸受伤是由对方引起的、伤残鉴定书、治疗期间的相关发票等到对其进行起诉。

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未撤销前,另行起诉不会得到支持。因此,可以起诉请求撤销和解协议并根据法定标准计算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