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前有公房一处,可否更名给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2:50:07
办理更名手续当中有在公证处公证,公证处那边要求父亲及继母签字。才能办理手续。而继母拒绝签字。现在大家闹的很不愉快。
我该怎么办?
请大家帮忙。

公房是只有居住权的,公正以后你也只能继承居住权,想要全产还是要花钱买。而且为什么要继母签字,不是再婚前?和继母有什么关系,是婚前财产的说,骗你的吧???是不是本来就不想给你?

房屋现有产权人应该不包括你继母。你可以直接去房屋交易中心去办理。必要的时候找交易中心门口的缝子们。他们会帮你办成的。

干嘛非要更名呀,只要过得好,更不更名无所谓的试了。

公证处的理由无法律依据,可以投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