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网上名誉权被侵害的民事起诉中的最大难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26:47
比如说,原告在论坛上受某个ID发帖子侮辱诽谤,原告要起诉那个发帖者。

原告在完成了下面四个步骤后遇到了难题----被告不承认帖子是他发的。

第一步,原告贿赂论坛管理员帮原告查出发帖者的IP,为某市w通。
第二步,原告去了某市的w通公司,贿赂或通过关系网让G安或F院的人帮原告查到了IP的户主信息。
第三步, 原告花钱让公证处证明了起诉材料的真实性。
第四步,原告花钱请了律师、向法院交了诉讼费,几个月后,地方法院的传票送到了被告家里。

开庭的答辩中,原告遇到难题:被告承认IP是他的,但帖子不是他发的。被告提出如下可能性:
1〕被告的电脑被黑客入侵,被当作肉鸡去发帖。
2〕被告家里来了小偷,小偷用他的电脑发帖。
3〕被告家里是几台电脑组成的小局域网,一些朋友来家联机对战,不知哪个朋友发的帖子
4〕等等等等.......................................................

2002年2月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一份以被告委托原告生产“胜利”牌耳机产品为内容的《销售事项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原告根据被告订购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耳机,被告收到原告货物以每月30天计按月结算。次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书面《委托书》,明确委托原告生产“胜利”牌耳机产品,具体产品、型号、数量以被告所下订单为准。尔后,被告陆续向原告发出《订单确认书》,对委托原告生产的“胜利”牌耳机及配件的数量、机型、使用商标、外包装等作出明确要求。原告根据被告订单要求分次分批生产耳机后送交被告,由被告经办人员在原告提供详细记载产品型号、数量及价款的《送货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每月月底原告提供《对帐单及请款单》交被告财务对账确认。截至2002年5月31日止,被告共结欠原告生产“胜利”牌耳机产品的价款584508.10元,原告多次上门收取都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