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1:43:30
公司在我辞职之前有盘点过,但盘点出来的亏损在我辞职2个月后才统计出来,按照规定,公司是要在我辞职后的15天帮我搞好停社保,并出具证明给我,但公司在两个月后通知我回去拿证明,但要我先把之前盘点出来的亏损给他,他才出证明给我,
我觉得这分明就是敲诈~~~~~有谁可以帮帮我~我应该怎么做!真得应该乖乖给钱他吗?

你可以先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也可以到工商局。

现在法律都是保护劳动者的
尤其是新劳动法出台以后
比较侧重劳动者的角度 应该是公司不对的

你工作期间出的错误,尽管核算期长了点,但是只要公司能证明是你在职期间造成的损失,你就应当承担。

亲爱的,现在很多公司都这阴险啊的!!,还是找律师吧!!别被骗了哦!!

如果亏损是你工作期间造成的,就得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