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他怀了我的孩子,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私自打掉了,我可以用法律来保护我自己吗?他应该进行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08:22
我们的婚姻基础就不好,是介绍的,她比我大两岁,现在她先跟我提出离婚.

法律偏向于保护女性的权利,女人认为不合适生育的时候,有权选择不生育。但是既然结婚了,你享有生育权,你可以告她剥夺了你的权利。

......清官难断家务事
另外 你既然想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还想要赔偿 看来是想离婚啦......奉劝三思而后行

她侵犯了你的生育权,可以去告他。不过那样你们的感情就有危机了。建议好好聊聊,

早点分了

你认为钱能赔偿的了吗?
你认为多少钱合适呢,
肯定你做了什么对不起女人的事情了,女人生气才打掉孩子的。
先检讨一下你自己。
好好做丈夫,然后在从新要个孩子。

说实话,你可以提起离婚,但是却不能因为妻子私自打掉孩子而要求赔偿。
说通俗点,现在《婚姻法》的理念是,结婚其实就是一种合同,一种契约,婚姻双方结婚的合意只是具有相互扶助,相互忠诚的义务,但是妻子却没有生孩子的义务,所以你不能要求赔偿,但是既然你们婚姻的合意不一样,你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准许你们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