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院把案子退回派出所,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38:10
一个朋友,因为生意上的纠纷,被派出所以寻衅滋事批捕,现在已经5个月了,公司有5个股东,都被抓了,我的朋友他没有打架,没有参与任何事情,只是投资了,但是还是被抓了。今天听说检察院已经把案子退回派出所,说是其中有3人(包括我的朋友)证据不足,要求重新调查,请问要重新调查多久?大约什么时候有结果?如果没有罪的话可以放人吗?现在可以去派出所找点关系吗?

你都说了有三人证据不足,要求重新调查
那把案卷退回派出所就是因为证据不足,需补充侦查呀

要求重新调查,请问要重新调查多久?大约什么时候有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没有罪的话可以放人吗?
这是当然的,不光是没罪要放人,就是证据不足也不会起诉,或者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院也可以作也不起诉的决定(当然,作无罪判决那是法院的事,检察院只决定起诉还是不起诉)
第一百四十条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现在可以去派出所找点关系吗?
这个只要你关系就行了,怕就怕没关系呀!在中国还不就这样,不用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