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应该把钱交给派出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4:34:42
求助,我是否可以把钱交给派出所?

我因与单位有经济纠纷,单位向派出所举报我职务侵占。我是事业单位职工,单位按企业管理,我本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去年从一朋友处接来几个勘测的小工程,就同单位讲了,用了单位的人力物力,以我为主把项目完成了,今年上半年,我自己从对方业务单位开了一张证明,证明这些工程是我给对方单位提供了服务。(这也是到税务机关开发票所必须的),并在税务机关开了发票,把钱收回来了,很长时间没和我自己单位结算。在这些工程实施过程中,我自己投资买了仪器,还投入了其它一些资金。这个过程中,我自己单位一直未与对方业务单位有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以前我单位也未与对方合作过,我单位甚至不知道我与哪家单位在合作。只是我个人在经手,我单位也没有书面的,电子的文本来证明实施了这些项目。我单位报案后,我了解到派出所并没有立案,但在我单位压力下,9月4日去对方业务单位调查了,并拿到了我从对方业务单位收钱的证据。9月10日,民警电话通知我去派出所,并给我做了一份笔录,做完后,叫我等了一会,有民警下来,把笔录改了,第一次刑事讯问改成了第一次讯问,(我自己猜测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他们这是一种不合规定的做法?),并开导我让我把单位的工作量弄清,主动把钱交出来,下午5点多让我走了。昨天他们又叫我去派出所,让我与单位协商好工作量,钱的数目后,把钱交到派出所。我请问:这笔钱是单位的吗?我有权处分吗?派出所会采取什么行动?我应该把钱交到派出所吗?

个人以为派出所目前的处理没什么问题,关键就在于这个工程中你利用了单位多大的人力物力,其实这种现象很多,你应该和单位协调好再干,那样没这么多事。

也许吧!你应该和单位协调好再干,不过,还是应该把钱交到派出所吧!有困难,找警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