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帮他人写欠条吃官司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7:39:05
事情经过如下:
某日本人与陈某喝酒后,陈某说不识字并叫我代写欠条,欠条内容如下:
欠条
本人于2006年8月份与(),(),(),()人合股修罗山公路,请谭村上垒陈某的货车:车号*****,拉石碴从广维拉至罗山28车*180元,总计5070元。从太平拉至罗山2车*300元,共欠运费伍仟叁佰柒拾元(5370元)
欠款人:(空白)

2008年6月17日(日期是第二日陈某再次与本人喝酒后补充)

(原此处有个见证人但现却是空白) 覃某

咐:本人与陈某并无任何债务关系,欠款人地方没写明名字保留空白,陈某说连前面几处空白地方待他拿去给债务人签字,债务人在2008年8月1日病故,现陈某把本人告上法庭,把债务转到本人身上,请各位好心人帮帮忙,应如何解决?

如果你不在合股人里面,这个欠条就和你无关啊?他要告你也要有证据啊。通过笔迹鉴定就知道你不是欠条中的债权人、债务人。对方文盲+法盲吧

赶紧从当地找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