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与物业费是什么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3:26:59
业主交的物业管理费是全额的,但得到的服务是大打折扣的。也就是说业主没有得到全部的服务承诺。
业主按照物业的要求全额交费,但的不到全额的服务。好象我在菜场交了10公斤优质土豆的钱,的到的是8公斤土豆,其中还有两公斤烂的。不是钱的事,真恶心。

这种情况普遍存在,物业公司长期不作为,服务质量大打折扣,物业服务与物业收费严重质价不符,业主们多次投诉物业服务毫无改进,物业公司却回避长期服务不到位的事实,强行收取全额物业费。

  由于物业服务不实行菜单式明码实价的服务,业主们无法根据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项目酌情减交物业费,在业主们维权无效的情况下只能采取拒交全部物业费的方式抗议。有的物业公司将拒交物业费起诉到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一定要收集物业服务不到位的证据,特别是一些照片等,法院往往会依据业主们提供的证据,判决物业公司减收物业费。
  津物业费案开先河:服务有瑕疵物业费被判打折
  发布: 2008-12-02 10:25 作者: 佚名 来源: 城市快报
  案例点击
  欠费“有理”打七五折
  家住南开区红旗路某小区的王先生有诸多烦恼: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绿地缺乏维护、道路坍塌、经常丢东西……这些还不算,王先生的房屋墙壁还裂了缝。王先生认为,自己的房屋裂缝是邻居违法拆改造成的,与物业管理不善有关。因此,王先生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拒交物业费。
  前不久,王先生因拖欠物业费被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诉讼理由为:原、被告系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原告对被告居住的小区进行了物业管理服务,被告享受到物业服务后,未交纳物业服务费。因此,物业公司诉请法院判令业主全额交纳所欠物业费和滞纳金。
  王先生不同意物业公司的诉请,提出物业服务的不足来抗辩,与此同时,他还提交了一组照片用以证明他的抗辩主张。
  南开区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物业公司在上述多项服务中均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法院据此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确有瑕疵,对王先生应交物业费数额予以酌减,同时物业公司主张的滞纳金请求不予支持。于是,南开区法院一审判决,王先生交纳所欠费用的75%。
  业内说法
  瑕疵打折成为新动向
  据了解,王先生的案子在南开区法院并非个案。对近来受理的物业费案件,针对业主提出的公共服务不达标等事实,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法院都会考虑,并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物业费酌减处理。这种判决涉及多家物业公司,“折扣”从九折到七五折不等。
  本市保企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晨起曾代理过上百件物业纠纷案,对于南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