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故意杀人,与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2:39:28
我几个表弟的朋友被人欺负,打电话叫我几个表弟过去看看(表弟们有打架的意图,但并未带任何凶器),谁知到对方,直接动刀,我几个表弟随后逃跑。一个表弟在中刀时与对方搂抱,随即摔倒,刀被夺了下来,而后刺了对方一刀,直接毙命!死者只中一刀,我几个表弟均收刀伤。刺死对方的表弟身重10于刀。我问问,我表弟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么?

人命关天,请不懂法的朋友不要发言,不要复制别人的答案,请好心人指点迷津,万分谢谢!

聚众斗殴。。。

在这其中正当防卫一般不会成立。。。可能是防卫过当吧,但是你说一刀致命啊,肯定是伤在要害部位,也可能会是故意杀人的。

所以证据很重要了,像是凶器,先动手的一方,凶器的致命性,还有主观的,素来关系冤仇,事后态度像是积极抢救协商赔偿啥的。

所以,总的来说,除了成立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其他都是聚众斗殴,在聚众斗殴中一般不会成立正当防卫,如果能掌握有利证据,可能是防卫过当,也可能和聚众斗殴数罪并罚。故意杀人应该不会成立。

提醒你几点
一个要 确实准确的证明刀是对方带的
第二 是要证明对方先动的手
第三 不管当时表弟有没有打架的意图 在法庭上都 坚决的否定没有 询问为什么他去就说是朋友的电话 说有事情 到了地方才知道是有矛盾。

其实这最坏也就是 个防卫过当 。找个律师 这种关系律师很好解决的

问题在于当刀被夺了下来的时候对方是否还有能力对你的表弟的生命造成威胁,不过看你上面的叙述,刀被夺了下来后,对方不会对你的表弟的生命造成威胁,他应该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而你表弟刺了对方一刀,应该是防卫过当!并不在于谁挨得刀多!

属于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的条件
前提条件: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他们要伤害你们)
时机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否则是防卫不适时。(他们正在追杀你们)。
主观条件:为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不受伤害),互殴、防卫挑拨不是正当防卫。
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死亡的是在追杀你的人)。共同不法侵害时,可针对其中非实行行为者。
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行凶者不死就是你们死),否则是防卫过当

这要看你弟弟怎么跟警察说了。如果说是跟对方理论,而一见面对方却拿刀砍你弟弟,那你弟弟属于正当防卫。
而你刚刚说,你的弟弟也有打架的意图。那就是打群架事件了。应当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