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 精通法律的也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47:13
我有一位出租车司机的亲戚,前些天在一交通岗等信号灯时候上来一位乘客,这时来了一位交警将其拦下拉住车把手示意其下车接受处理。他没听交警的话,加油门将车启动把交警拖倒在地。看一眼倒车镜觉得交警没事所以就没停,继续拉活。几个小时过后他接到该地派出所的电话。让他到派出所接受处理,他就到了当地派出所。然后就被拘留到现在。

请问: 像他这种情况会受到怎样的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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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是轻伤 是经过权威医院做出的伤残鉴定的
十四楼的曹静杰律师你好;
以您的经验来看 我的这位亲戚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1、该司机的行为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

  《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是交通管理的主管机关,交通警察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违法违章交通参与者进行调查、。
  本案中该警察是正常履行职务。做为司机,应当依法接受调查。但是其却拒绝接受检查,驾车强行离开,将警察拖到在地,造成轻伤的后果,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

  2、故意伤害罪和妨害公务罪发生竞合的时候的处理。

  由于妨害公务罪通常是以暴力、威胁为手段实施,有可能会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因此妨害公务罪容易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发生牵连。对于牵连犯应按“择一重罪处断”,即如果造成的人身伤害仅仅是轻伤,则按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如果造成的伤害达到重伤和程度或致使工作人员死亡,则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结果或因重伤导致死亡结果,甚至故意杀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按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从司法实践上看,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以上的结果的,才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