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软件的安装协议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28:49
每个软件在安装时都有安装协议,用户必须点击“我同意此协议”才能完成软件的安装,请问:
很多用户在安装时都会直接点击“我同意此协议”而根本就没看此协议的具体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假如用户由于不知道此协议的一些内容 直接导致 出现了一些后果,再假设判断这种后果的责任是否由用户承担(比如刑事责任)需要确定用户 是否是故意造成此后果的, 假如不是故意造成不承担责任。那么请问:
在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算用户客观上知道协议的内容(虽然用户在安装软件时根本没看协议)从而算用户 故意造成 此后果吗?
因为有的用户虽然点击“我同意此协议”,但是却没看协议的内容,也就是他客观上不知道此协议内容。假如在“故意”造成后果的情况下才追究用户的法律的责任的话,此种情况造成的后果算是 “故意” 造成的吗 ?

用户应该知道协议的内容;
不过你可以主张用户协议是格式条款,争取从不同于软件权利人的角度解释条款。合同法对格式合同解释的规定是,格式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做出不利于格式合同提供人(软件权利人)的解释。

算是用户造成的。因为看不看完全在用户,提供商已经让用户看了,但是用户不看就是用户的过错了。

我认为这要就条款的具体内容而定,此安装协议应当算作合同法中的“格式条款”,首先条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原则上不应有明显的容易让安装者违反的条款,否则视为引诱;如果非有不可也应当用醒目的字体标示出来,在这样的条件下,用户可以不承担义务。
而通常情况下,协议由国家法律条文演化而来,一般,如果违反的话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是违反社会公俗的,如此而言,条文内容应当是一种常识,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且不就用户没看协议这一情节难以举证不谈,判定用户非故意是不合常理的。
另外作为“格式条款”的相对方,用户有仔细阅读的义务。
综上,我认为后果仍由用户自己承担。

1、“再假设判断这种后果的责任是否由用户承担(比如刑事责任)”这样的假设情况不可能出现,协议中即使有这样的假设也无效,因为:是否有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刑事责任,只能由法院审理后确定,其他任何人和机关都无权确定,更不能以协议形式免除、或是约定刑事责任由谁承担,一句话:刑事责任不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用协议就约定的事项,约定了也无效。

2、其实你的意思就是一个:用户点击了“我同意”,事后却因为没有遵守协议而出现后果,则用户是否有造成这后果的“故意”?如果认定用户是故意:用户有点儿冤,因为他事实上没有看、事实上不知道该约定、事实上没有“故意”,是吗?
(1)从法律上说:当然会认定用户是“故意”。理由和证据都是:你亲手点击了“我同意”,就等于你自己亲笔“签了名”。
即使是现实生活中,签名后再说自己没看清就签了、就可以不负责任吗?当然不可能,在你签名(点击“我同意”)之前,对方已经给了你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看,你自己不看就签,视为你已经“知道”内容,不能以自己“实际上没有看、不知道”来抗辨。
另外类似的还有:法律的公布只在特定范围内,法院的公告送过也只在特定的范围内,公民和其他组织或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