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约定,请有关的法律人士看一下这个书面约定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么?若有不合适的地方给修改一下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45:44
书面约定

王某于2008年11月7日向刘某借10000一万元整,王许诺于2008年11月25日前还清,但由于王某的种种原因一直拖欠不归还,现刘某放宽王某的还款期限至2009年4月15日,若逾期不还,王某将每天向刘某支付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看看不合适的地方给修改一下吧

1.民间借贷利率
1991年最高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问题》中对民间借贷的问题作出了规定,明确民间借贷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合同违约金
规定不超过 合同总金额的 百分之二十

3.民间借贷 如果发生纠纷 违约金是否支持 还得法官自由裁量

4.你们签署这个书面约定时
最好找个第三者在场 并签字证明 你最好留些 录音 或者 影像资料

5.现试修改如下

王某于2008年11月7日向刘某借款人民币一万元整(RMB 10,000),已经以XX方式于XX时XX地交付。王许诺于2008年11月25日前还清全部欠款,但由于王某的种种原因一直拖欠不归还,现刘某放宽王某的还款期限至2009年4月15日,若2009年4月16日0时0分之前,没有足额还款,则从2009年4月16日0时0分起,王某将每天向刘某支付,所欠余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至还清所有余款时终止。

6.本人答案仅供参考
虽然看起来 有些繁琐 但 小心驶得 万年船

7.希望可以为你 提供帮助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