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18:23
如果我的同合是06年7月签定的,公司说要裁员,到09年3月份没的提前通知我就跟我解除了劳动关系,,请问我的赔偿金是从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开始实施算起还是就按签合同签定的那天开始算起,赔偿金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是怎么算的:是每个月领到的薪水还是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可以根据劳动法,自06年开始算,工资是你每月所获得的货币工资的综总和。北京王律师

广东胡律师:

1、从你入职算起,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月平均工资:是每个月领到实际的薪水

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功12个月该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因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你所得的赔偿为08年1月1日前补一个月工资,08年1月1日后到09年3月为你工资乘1点5再乘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