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说我虚假宣传!~请律师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0:44:42
在2008年9月24日时,某分局的两位工作人员带着一名“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我公司所销售的某电动车产品使用了“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商标,造成了侵权!并且将我公司的所有某电动车责令停止销售!展开调查!当时某分局的工作人员当场拆下了我公司所销售的某电动车后的尾牌,在拿到尾牌后,在背面发现了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并且拍下了照片!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查,某分局的工作人员指出,我公司所销售的产品并没有造成侵权,而是某有限公司利用了非法手段,注册了某电动车的商标!并给予释放。侵权事件结束后,某分局工作人员开始调查了某电动车尾牌后面印有中国驰名商标行为!但是在此之前,我公司并不知情此尾牌后居然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经过对某电动车生产厂家调查了解后,才得知,尾牌背后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是由于广告商在开始制作广告牌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使某电动车部分尾牌制作误添加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但为了节约成本,广告商从背后重新制作打印了合法的尾牌!直接安装在了车上!并且,直接把此尾牌印有中国驰名商标一面隐藏了起来!并没有在电动车正面安装!厂家对此也出示了书面证明!因此,从产品中根本看不到任何打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我们在进货过程中,也完全没有发现有此字样!因此在销售过程中也从未向消费者提起过此品牌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说法!也就是说我们在某分局工作人员的调查之前,是根本不知情!在2009年3月19日,调查结果是我公司销售的某电动车产品造成了虚假宣传行为!并且给予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5000元的处罚! 这样的处罚对我太大了!在杭州刚开始做小生意,哪有钱去罚啊!``现在厂家已倒闭,我很冤!所有过程我都是最无辜的!说我可以上诉,我该怎么上诉!
拿到货时,是直接覆盖起来的!从销售过程中,根本不知情!而且,工商把覆盖起来的牌子翻过来牌照,使产品的样子是表现出原厂就是体现出有名优产品的虚假宣传!我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这样的行为,简直是公开的抢劫百姓财产!要和他们斗争,不过只能用不光明的手段来解决,送礼、行贿,将损失降到最低!你也可以和厂家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帮助一下!只有这两个办法了!假如你是普通百姓的话,工商,公安都不敢动你,知道百姓是“无产者”,太厉害了,会反抗。所以对你这样的小资产阶级下手!!

老兄 这种情况 要么你去和工商的搞好关系 可以找专门的公关公司
要么你就找专门的律师事务所
在这里肯定问不出什么名堂来的

只要你不是得罪了工商的人 那么还是有余地的

不是驰名商标,却印上“驰名商标”,肯定是不对,但工商以虚假宣传来处罚你,也不是毫无问题,不过你上诉的胜算很低,但如果你要试一下,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你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说,
一,虚假宣传不是你做的,你也不知请。可是考虑到你已经从这个角度抗辩了,做的也很到位,还是被罚,所以上诉时要对这方面提,但估计效果不一定好。
二,印上“驰名商标”不构成虚假宣传。这个很冒险,但可以试一下。
(1),因为驰名商标是为了对一些商标进行特殊保护,而划分出的一个种类,它的对象是商标,而不是商品。从评定驰名商标的标准看,能够被评定为驰名商标,是因为商标知名度,被认同度高,使用这一商标的主要产品近三年卖的好。而评定过程并未对相应商品的“质量,制做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虚假宣传的范围)”进行审查,更不是对上述内容的认证和肯定,例如三鹿是驰名商标,但三鹿奶粉是有毒害性的。所以冒充驰名商标最多是对商标知名度的吹嘘,而不是对商品上述内容的虚假宣传,所以不附合虚假宣传的构成要件。
(2),虚假宣传是“虚假”的宣传,即与事实不附的宣传,冒充驰名商标或许会使一些消费者认为相应商品“知名度高”,“卖的好,买的人多”,进而认为“产品很好”,但并没有一个标准,来确定驰名商标的商品有多好,也没有证据证明我们的商品没那么好,那么工商部门就没有足够的事实依据以定性为“虚假宣传”进行处罚。
冒充驰名商标是不对的行为,应加以改正,但定性为“虚假宣传”进行处罚,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你这要当时的时候和他们说清楚的,现在他们把证据都固定了就不好说了。其实你这个情况向法院起诉可能也不太行,你可以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