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院报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52:52
妈妈最近要住院手术,想问下医保卡里的钱用完以后,自己就要用现金支付。这笔现金可以报销吗,一般比例是多少?是拿单据到社保、医保还是妈妈的单位办理呢?我们是上海的,还听说有什么大病医保,我们现在还没有手术,在医院需要事先办理什么手续吗?谢谢回答!

1、首先要根据你母亲参加的是什么医疗保险,上海医保体系分类较多,有城保、镇保、居保等,每种待遇是不同的。

2、城保:在2008医保年度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应使用您的社保卡就医,住院起付线标准为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上述费用中属于门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都应持卡结算,无需事后报销。

3、镇保:住院前需到定点区县医保中心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出院持卡结算住院费用,无需事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8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168元,由镇保基金支付70%;其余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镇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设最高支付限额46735元。

4、居保:①70周岁以上的,住院支付70%;门诊急诊支付50%。②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住院支付60%;门诊急诊支付50%。③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住院支付50%;门诊急诊医疗费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50%。

详细可直接咨询上海医保中心,电话96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