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分求助!高手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9:10:19
我是班长,我在上班的时候发生了小纠纷,给他记的岗分,他说记的零活分,我开玩笑的说了声“放屁,你想挨揍吗?”,他当真了。“我就是想挨揍啊”一边说一边打我几拳,我当时拿着纸和笔,期间跺了我大腿几脚。然后我推开他到值班桌子旁,才有还手的机会,撑着架子打了他一拳,可能没打着,在这期间我们还是互相拥打,有几个拉仗的拉开后他找了块砖头要砸我,之后开完会他说他的左手食指断了,我发现我手破了,胯骨部位疼.这个如果动用法律要怎么办,请各位帮忙!
要是走法律途径,我该承担多大责任?

一般小纠纷,最好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单位调解。

发生互殴,双方均有责任,因对方先动手,所以对方责任相对应的大些。

如果其要求你赔偿,你也可以要求对方给你适当医疗费用【双方的要求均应有正式医疗票据为证】。

双方都不构成轻伤或者以上的,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你们两个分别对自己给对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但都得对自己的损害是对方侵权行为造成的承担举证责任。
事情不大,还是双方协商解决得了,没必要上法庭的。

是他先动手的,这属于正当防卫,不过要有旁观证人,不然你会理亏,毕竟他比你伤的要重些…如果能协商解决就协商,毕竟这是起普通的民事事件引起的,官司打起来也麻烦。

一般纠纷,私下解决

和为贵

你若要起诉他,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有打架的行为,并且你所受到的伤害与他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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