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 社会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51:03
我是一名农民工,1990年起一直在当地镇政府下属的一家集体装卸队上班,根据装卸量计发工资,但工资只发80%,其余20%由装卸队统筹,装卸队一直未给我们买社会保险,现我已60岁了,无力再干,请问我能不能要求装卸队给我买社会保险,如果装卸队不买,我可否起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1、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你是为个人打工,还是为公司打工。如果你是为个人打工,或者为装修队(是包工头,私人的,没有营业执照的),那就属于经济关系,没有规定来支持你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2、如果你是为一个企业,或者装修队(有营业执照的个人),那对方就应该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3、你可以申请仲裁,不过仲裁有期限,是一年,超过了就没办法了。

晚了吧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
还有为什么20%不给你们啊,可以找劳动仲裁,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