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犯错被要求扣工资及赔偿, 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3:03:29
打错了文件资料, 采购买了没用的物料, 被要求每月扣50%工资抵偿, 直至偿还完毕为止。
如果公司要因此解雇我, 是否可获得经济补偿及通知金?

这些扣工资及赔偿的决定要有相应的依据,就是说在你犯错之前单位已经对相应情况有明文规定,你也知道这些规定,然后单位也是按规定的条款执行的,这种情况下,单位的扣款及要求你赔偿就是基本合理的
另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你进行处罚,但是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当月总数的20%,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当然单位可以把处罚金额分月扣除。

犯什么错,赔偿的理由是什么,补充下再告诉你,这样说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