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频繁加班,而且要以调休作为补偿这合理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46:19
还在试用期内而且未签订试用期合同,本来就觉得有隐患现在又频繁加班而且没加班费说以调休补偿,我觉地这是不合理的,有什么法规条例来约束老板?

一、没有什么试用期合同的说法,试用期是签订正式合同后中的一个期限。比如一年以下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老板其实也不懂法,工作一个月后不签订书面合同要付双倍工资的。
三、调休是可以的,只要总时间不超过法定时间就行。但是法定节假日还是要付三倍工资的,不管调不调休。

广东胡律师: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当给予调休或加班费。

如果你的老板有调休就不违法,但是他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你可以要求其支付你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这主要看你你们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是五天、六天还是轮休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如果是不定时工作制,节假日是可以调休的
试用期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危险的工作岗位必须签订,如果预期没给你签,你可以到你们当地劳动仲裁机构举报,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的可以调休补偿有的不行!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法律不是万能地,别太较真了,签了合同就可以了。

我是专业地,我也只能这么说。

1、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工作一个月后不签订书面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2、平时加班以调休解决是合法的。法定节假日是不能用调休来解决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
3、约束老板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