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与保险公司定损的先后顺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33:10
有谁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与保险公司定损的先后顺序,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是否以定损单为必要条件,是不是像某些地方的交警说的那样必须有了定损才可以制作事故认定书?

双方事故,在通常都是先先认定责任,再进行车辆评估定损,因为责任未定,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对你车辆和对方车辆的损失进行评估,都有可能无效,所以先认定责任,认定了责任后再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定损
但是如果在车主强烈要求下,可以对损失进行评估后再进行责任认定,打个比方,如果甲方保险公司对甲评估了5000 对乙评估了6000 乙方保险公司对甲评估了7000,对甲评估了8000,那么事故责任认定出了哪方全责,就按哪方保险公司标准进行赔付,如果同等责任,及由双方保险公司协商一个统一的价格来进行评估。
如果事故较大,牵扯人伤,交警考虑到以人为原则,可以适当的先行定损,再做责任认定,比如双方事故中,乙方有个人受伤,即将死亡,即使交警认为是乙全责,但是由于乙没有保险公司来承担人伤,通常会适当判定点责任给甲,由甲的交强险来承担一部分。

交通事故三天内出具事故认定书,保险定损是保险公司的事,他们两个没有直接根本因素,不过保险赔偿涉及事故认定,事故责任直接关系赔偿金额

两者是平行的关系,没有先后的。定损是定损,事故责任是事故责任,并无先后之说。

如果是简易程序处理的,先制作后定损,一般程序来处理的,先定损,后制作。回答完毕!

理论上应是交通责任认定在先,保险公司需根据交通责任认定书来定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