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公民被冤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3:54:53
那天下午我的朋友去取钱去交房租,在排队时与一个发生争执,结果后来就动手了,动手是那个人先动手,他们才动手的(在银行取钱时遇这事谁也有防备,万一那个人是来夺钱的呢???所有他就只有自卫了)。结果那个人受点伤。后来这个朋友要走时又被那个人又抓扯他,那个人又打电话给派出所,结果就到派出所。后来才知道,那个人是检查院的。这回就不得了了,那个人以他的权势叫了人做伪证,还通过县公安局开出行政处罚通知书,罚款200元拘留9天,结果马上强制执行。后来家人知道了,(考虑到自已家一家人都是老实的普通人,和那哪些人惹不起)都去给检查院那个人道歉,那人说什么也不依,还说他要他拘留40天就要40天。真的冤呀!!!现在社会还有没有王法了,简直就是地方霸,并且叫他们拿出银行的录像来看他们都不给。现在就在被拘留现在有三天了,他是他们家的主要劳动力,并且还被检查院那个人也打伤了,他本身还有病在身。请谁能帮助这可怜的朋友及他家人,怎么办请出个主意。WB445568@126.COM

基本上没办法 除非你有比他大的关系 这里没证据 公安本来就受检察院监督 拘留是十五天 最多是二十天 还有可以让公安和解 给点钱就算了 中国就是个这

行政拘留没听说过有拘留40天的。你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银行有监控,公安机关应当取证,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打官司,走诉讼程序,就是所谓的民告官,只要你底气足,确定过错在对方。
只是你前面把动手说成正当防卫,似乎很牵强,你朋友似乎是人多的一方,而且,对方动手的话,你朋友也不是木桩啊,可以跑,可以求助银行保安,可以报警啊,为什么要和对方互殴呢?
要我说,双方动手的人应该各打五十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