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忙啊。。。晕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2:55:06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A,B,C,D,E。总价款1万,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5头牛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
1.A死亡,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B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C踢伤丙,丙花费医药费和误工费1万,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4.乙与丁达成转让D的合同,在向丁交付D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5.丁不知道甲保留了D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转让D的合同,作价2000元并 交付给丁,丁能否取得D的所有权,为什么
6.乙将E租给戊,租期3个月,租金200,该租赁有效否?租金如何处理?
7.合同中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实在是麻烦大家了,不过好难啊,请大家帮帮我?

1、由甲承担,因为乙并没有取得牛A的所有权
2、由甲获得所有权,理由同上
3、由乙承担,因为饲养动物侵权的,由饲养人承担,这时乙为C的实际饲养人,应当由他承担侵权责任,甲可以作为连带责任人。丙可以要求乙承担,也可以要求甲承担责任,不过甲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乙追偿
4、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乙是牛的无权处分人,我国合同法规定无权处分人签定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5、丙可以取得牛的所有权,因为丙为善意第三人,他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牛的所有权
6、该租赁合同也是属于无权处分人乙签定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那么租金应当由甲所得。
7、定金的条款部分有效,因为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所以本案中,定金的实际有效数额是2000,多余了一千无效,不属于定金。

买卖合同的定义就是出卖人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以获得价款的合同。此合同规定所有权没有转移,就是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所有权依然归甲。
相关法条: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回答:
1、虽然标的物已经交付,但所有权并没有随标的物的交付转移,所以仍由甲承担标的物灭失的风险。此责任甲承担。
相关法条:《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拥有该小牛。因为实际所有权没有转移,获得的自然孳息归甲。
相关法条:《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3、由乙承担。
相关法条:《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