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土地所有权争议一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23:52
想请各位给我解除我的烦恼。我母亲是农民,父亲和我是居民。我二个姐姐是农民,均已出嫁。大姐远嫁他方。户口已不在本地。而二姐户口没有迁出。我在外地工作。妻子是自由职业者。没有工作。在家挨着父母。最近,我二姐为解决住房问题,准备回来要回她的那份田来建房。我母亲觉得二姐生活困难,完全赞成,且不要她们承担任何赡养义务。而我与妻子认为父母由我们来生养死埋。我们肩上的压力挺重的。于是就提出二姐她们应当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请问我的要求是否过分?现在我夫妻二人为了要二姐是否承担一定义务与母亲争执不下,矛盾日益加深。请问我们怎么解决这一矛盾?

子,女都应当承担护养义务。平分父母遗产。

遗产共同继承,赡养义务更应一起承担。

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地主的后人的,现在的宅基地使用证都不合法{都是村干部冒充地主后代签订的无效的土地使用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