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有小孩但不想要法律上女方可以自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8:13:57
结婚大概半年时间,现在发现有小孩了,但是女方考虑到两人的经济状况问题,连自己的生活都保证不了,所以认为并不适合要小孩。但是男方是农村人思想保守,重要的是他的个性比较幼稚,家里面已经知道此事,男方不同意把小孩做流产。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在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有权利自己做出决定吗?

有的,孩子没生出来就还是你身体的一部分,身体是你的,你当然可以作出这样的选择,但是流产决定的作出要慎重就是了。

广东胡律师:

是否生育是女性的权利,只不过女方在做处理的时候应尊重男方的选择,毕竟孩子是双方的。

不可以,你想想,就你自己能有孩子吗?多简单的事啊,两个人的事,还要两个要共同做决定。
既然有了,现在经济状况差点儿,但两个人都有了目标,相信会越来越好的。
女人做流产对身体不好,也许现在看不出来,等到老了,病就找上门了,所以为了家人,为了自己,该要还得要。

这是女方的身体权,女方完全有权利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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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包括女方或怀孕后决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不生育的自由应包括不怀孕或怀孕后终止妊娠的自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孩子是双方的,正常情况下你应该征得男方的同意,如果你确实不想要的话,也是能够自己做主的,但最好还是双方沟通一致比较好,不然因此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男方就此有权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