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问题是否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7:59:05
我在2000年4月与上海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工作至今,基本上是一年一签的。今年4月再签就应该是签无期限劳动合同了,公司却以我08年绩效不合格不准备与我续签。我绩效评比不合格的月份是在08年1月 上一份合同签的时间是08年4至09年04 在这期间我的绩效考评都合格。公司也没有提前一个月向我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应当申请怎么样的赔偿?
1.劳动法中规定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赔偿,我这种情况是从2000年4月算起的9年9个月还是从2008年1月算起的1年半1.5个月进行赔偿呢?
2.如果是从2008年1月算起的1.5个月进行赔偿,2000年4月至2008年1月在公司的工龄有无何法律保护可以得到赔偿?
3.一个月的工资是指什么?我基本工资2000 奖金福利加起来应发5000多 扣除3金等杂费实法3000多 应该按什么标准进行赔偿?

1. 对于不再续签合同, 其实你的单位没必要找借口, 也同样可以提出不在续签, 从这个角度讲去申请仲裁很难获得支持.
2.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于该法生效起计算, 你在公司工作了1年又4个月, 作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公司应该支付给你相当与1.5个月工资水平的补偿金.
3. 其实很明显你的公司不是因为你的绩效问题而只是害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件事, 其实你可以试试装傻跟公司说"跟我续签个1年期合同也行啊, 我不是非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如果他们够笨跟你签了的话, 到再次续订的时候你就有优先决定权了(具体请参照劳动合同法关于"第二次续订"的有关条文).....不过感觉想你们公司这么贼的劳动管理部门, 不大会上这个当 - -

可以,而且如果请有经验的律师会得到高额的赔偿!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主张解除合同的补偿,一年一个月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应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平时有加班的话,可要求支付加班费;若社保未交,则可要求补交;若带薪年假未休,则可要求按天支付300%工资。

应该按照工作年限补偿

可以,而且如果请有经验的律师会得到高额的赔偿!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