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急!!就业收抵押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5:55:09
我就读的一所旅游学校,刚刚毕业,学校给推荐工作单位,但是学校方面要收取1000元的抵押金,不去这个单位就不给退还这个押金.没办法,只能去这个单位了.
但是就业单位也要收取4000元的抵押金,必须要在工作单位工作满2年才可以把抵押金退还,中途辞职的话,抵押金就不给退还.
我刚毕业,有些工作还是需要学习,现在单位不景气,单位领导说我跟他不合财,百般刁难我,还要请大仙来给我算,我很气愤,想请教一下,他们这样做是不是合法的?谢谢!!我该怎么办啊?

1、单位还动用“大仙”?你一个匿名电话打到公安局去!

2、“他们这样做是不是合法的”:不合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我该怎么办啊?”:押金不交(反正你也不愿意在这儿工作),如果你还想在这儿工作,他坚持要押金的,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已经交了押金:可以请劳动监察大队帮你索要、或是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返还。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内容楼上已有。

4、如果你现在想工作、中途找到更好的公司时想走: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内提前3天)即可走人:押金也可以等你走时再找劳动监察大队或是提起劳动仲裁索要,放心:这押金钱必须退的。

具体问题可以要求退还。如果不退还可以向教育部门反映情况或直接起诉。

当然是不合法的了,法律明确规定不能收这样的“抵押金”,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他

不合法。
处理方法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合法,告诉学校,如果不退,就找电视台。

当然不合法,先诉学校,再诉单位.......
法律明确规定不能收这样的“抵押金”,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