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没有履行完劳动合同 扣我一个月的工资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3:52:41
公司是零售业的 一大型购物广场 .不知道我以上描述的情况 对我有没有利! 如果我想申请仲裁 都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有把握赢吗? 没履行合同工资可以全扣 还是需要怎么样赔偿!全扣合理吗?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1、你和公司构成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
2、关于工资支付。
《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条 【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上述法律法规规定: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因此,你们公司这样规定“头一个有工资不开,到第二个月开第一个月的工资,直到离职后工资结清;”是不合法的。
3、因为有病不能继续工作我于09年2月10日和公司办的离职,但工资冻结,原因没有履行完劳动合同,我知道我离职并没有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
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也可以和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并不是说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三十日。
既然已经办过离职,应当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在离职的时候,应当办理交接和工资支付。不能以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为由不予支付工资或者要求赔偿。
单位冻结你工资,不予支付的做法违法。
4、关于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