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怎样按劳动法算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8:47:22
金融危机公司要裁员,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辞退我,叫我下个月走!我在这公司已经呆了半年以上了!请问公司应该怎样按照当地的劳动法补偿我呢?最好能说详细点!我是在广州市工作的…(网页复制的“滚”!)

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了你 你在公司呆了半年以上不满一年 按一年算 公司补偿给你一个月工资

半年以上就是1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你不认可,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让公司赔偿你,原因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补偿的2倍,即1个月工资。

只能拿一个月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合以上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
1、公司裁员有没有经过第四十一条的相关程序,并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这是比较关键的问题。如果有,那裁员是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那就是非法的啦。
2、根据你的情况:如果是合法解除,则你可以拿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是非法解除,则你可以拿到2个月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