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问题:我的爸爸该不该签定这份协议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9:02:47
我的丈夫是美国人,目前我们生活在中国。我为了让父母生活好一些,在结婚前几个月开始我就要求他每个月给我的父母和孩子几千元的生活费,他同意了。最近他想让我和他一起去美国看他孩子,他说在给我办理旅游签证时美国大使馆要求我的爸爸必须签署一份承认我的爸爸妈妈和孩子依靠他抚养和赡养的协议书,以次来证明我们在美国只是短暂居留,有必须返回的意愿。我的爸爸该不该签署公证这份协议书?是不是必须要承认是他赡养呢?因为我的爸爸妈妈和孩子并不是完全靠他赡养和抚养,他们有公务员退休金和前夫的抚养费。如果我的爸爸签署了这份协议,万一有一天离婚他有权利要求我的爸爸妈妈偿还这笔钱吗?

不签

楼主,我觉得这是你的不对了,既然你的父母有公务员退休金和前夫的抚养费,你应该也会给他们钱,他们的生活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啊!你为什么还要求你丈夫每个月给你父母几千元的生活费呢?特别是你丈夫还是外国人,你听说过哪个外国人每个月给自己父母生活费的吗?
虽然你们结婚了,但是他毕竟还是个“外人”,文化上存在较大差异的,虽然法律上是可以不签这份什么协议的,不过从人情上说你们完全理亏的

从道理上应该签

法律上没听说赡养费,需要退回的。

还是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吧

最好还是找一个律师事务所问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