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贷款合同上借款人的名字是担保人所签字此借款人是担保人个体企业的会计,借款人没有?F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09:47
信用社贷款合同上借款人的名字是担保人所签字此借款人是担保人个体企业的会计,借款人没有出具委托书也不知道贷款的事情,请问此贷款合同是否有效,贷款到期未归还信用社是否能直接起诉此担保人,此合同属于连带担保责任

此借款合同对借款人(会计)是无效的,但对担保人有效,而且信用社存在过失。
如果贷款到期未还,信用社只能起诉担保人,即使合同不属于连带担保责任。

无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还可追索造假人责任和损失。

有效(对借款人无效) 可以起诉担保人

去法院告那会计吧.老板都没说话,小罗罗有什么权利去借钱啊.